经济管理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 时间:2026-10-29 点击数: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7号)文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专业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转专业专项工作组,严格执行学校转专业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完成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

二、基本原则

学院转专业工作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教育理念,尊重学生志向、爱好,发挥学生个性、特长,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同时兼顾学院学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学院将加强对学生专业学习及生涯规划的指导,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促进专业均衡发展。

三、转专业条件

根据学校《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学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二)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三)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四)学习有困难,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五)学生确有特殊专长,经专家组考核,转入相关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可以申请转专业。

(七)学生参加学校与国外高校签订的联合培养项目的。

(八)现专业撤销的,在读学生可以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已进入毕业学年的。

(三)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在处分期限内的。

(四)在校学习期间一年内已转专业的。

(五)实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份,不满足转入专业选科要求的。

(六)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艺术类或体育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七)应予以退学处理的。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九)其他经学院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四、接收计划

全院总接收名额不超过45人。其中:2026级计划接收25人;2025级计划接收15人;2024级计划接收5人。电子商务和金融学专业因专业撤销或停招不接收转入学生。接收专业和接收计划见附件。

五、考核要求

(一)超出教务处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时限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二)本学院接收学生转入,将进行面试,结合入学以来的成绩情况,作为考核标准,不再组织其他课程笔试。若考核通过,学生要根据面试小组意见,服从跟班修读或留级安排。

1.学生所修课程(含实践环节)学分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差20学分(含20学分)以上的,必须降级转入。

2.有培养方案先修课程2门(含2门)未履修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降一级或两级,到课程开设年级转入。

3.商管类2025级需参加本学期末商管类分流,不能申请直接转入大类内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4.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者(不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不予接收。

5.2024级及以上申请转入者需已经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6.报名超出本学院专业招生计划,按入学以来的成绩、面试情况等择优录取。

7.2026级申请转入的,面试时加入《管理学》相关专业知识考查。

8.会计ACA(国际注册会计师方向班)不得申请转出。

9.本学院不接收第二志愿申请。

(四)“经济管理学院面试记录”将作为转专业结果的依据,由教学办存档。

(五)考核结束后,转入学生要签订《经济管理学院转入学生个人承诺书》,如有隐瞒事项,或违反教务处相关规定,将退回原专业。

(六)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依照程序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六、其他要求

学生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学年鉴定表、成绩单、平均绩点证明(2026级无需提供),需真实申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既往病史。

申请转出其他学院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完成本学院本学期的所有教学环节,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取消转出资格。

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服从经济管理学院的日常管理要求,按时参加包括早、晚自习等教学活动,否则取消转入资格。

 

附件1:转专业接收计划

附件2:转入学生个人承诺书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