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在确保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调剂专业

二、调剂方式
学院接收的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
三、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相近。
5.初试科目中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统考数学的考生调剂;初试科目含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收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如有调剂名额,仅在工商管理(125100)专业接收调剂。
四、调剂遴选规则
1.对于申请调剂学院同一专业的考生,学院根据调剂名额,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2.学院经济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优先调剂前置学历专业为经济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2),且初试科目中有“数学(三)”的考生;其次调剂前置学历专业为经济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2)的其他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3.学院管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优先调剂前置学历专业为管理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2)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4.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中,会计硕士优先调剂前置学历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和资产评估专业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工商管理硕士按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5.学院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五、调剂工作程序
1.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专业、初试成绩要求及拟调剂名额。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结束后,如院系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根据调剂名额,择优遴选拟进入复试的考生。
4.学校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拟进入复试考生的进行审核,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同时,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
6.学院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示。
7.学校研究生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8.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六、其它
1.若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则复试的专业知识测试科目调整为《管理学》。
2.调剂考生复试、体检、录取、申诉以及学院调剂工作信息公开和监督等事宜参照《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3.未尽事宜参照《西安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七、联系方式
吴老师:029-88382665 陆老师:029-88382653
咨询QQ群:926960368
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31日